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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修正發佈「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針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首次違章的處罰案件,裁罰倍數將由目前按所漏稅額處以1倍以下罰鍰,減輕為0.25倍。

財政部官員強調,這次修正是看納稅義務人有無「故意」逃漏奢侈稅申報,來決定適用的裁罰金額及倍數。希望在減輕罰則後,有助於疏解徵納雙方的爭訟,並使不小心誤觸奢侈稅的民眾,獲得合理的裁罰處分。

官員指出,常有出售不動產的民眾因不諳法令,而忘記申報奢侈稅而被處罰。由於奢侈稅的課稅金額是按不動產的銷售金額,再乘上10%或15%的稅率,罰鍰金額相對比較高,民眾即使沒有炒作之心,但違章就是得依法處罰,讓稅官也覺得不忍心。因此,財政部決定採納外界意見,對1年內經第1次查獲違規案件,從輕考量其裁罰倍數,將罰鍰下修為0.25倍。

另外,國稅局也常在第一線,查獲不肖人士運用人頭戶以外的詐欺手法,包括利用「假贈與」、「假信託」方式,來規避奢侈稅,逃漏奢侈稅的樣態相當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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