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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宜均臺北報導】10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03)年5月1日起至6月3日止。財政部29日表示建議民眾可以趁5月1日(星期四)勞動節休假日及週休假日,在家透過網際網路完成所得稅結算申報。
財政部指出,利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採網路或電話語音確認回覆之退稅案件,將列入第一批退稅;至於利用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稅額試算採書面回覆 之退稅案件,於今年5月12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報,亦列入第一批退稅,將於本年7月底退稅,請民眾及早申報。
財政部今年擴大稅額試算服務範圍,件數達334.5萬件,較上年度增加25.5萬件。納稅義務人收到稅額試算書表核對無誤後,於今年6月3日前繳納 稅款或回覆確認,即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各地區國稅局已自今年4月24日起寄送稅額試算書表,民眾如欲查詢今年是否適用本項服務,可於4月25日至6 月3日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至各地區國 稅局臨櫃查詢;如屬適用本項服務而未收到稅額試算書表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文件至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或申請補發。不適用稅額試算 服務之民眾,請於結算申報期間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說明,以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或適用稅額試算服務透過網路繳稅或回覆確認,非常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無須填寫紙本書表、不用親自到稽徵機關辦理,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2014/4/29
財部推各項財稅措施持續改善所得分配
【記者郭宜均臺北報導】面對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財政部在29日提出相關解釋,臺灣目前的貧富差距並非如外界預測,而是已有改善,財政部也會為改善所得分配而繼續努力。
財政部說明如下:
一、課稅資料非真正實際所得
外界時有以財稅申報資料所得差距倍數衡量我國所得分配狀況,未考量財稅資料所蒐集範圍只限課稅所得,依法規定之免稅及非課稅範圍之所得並不納入課稅 資料蒐集範圍,另部分低所得者之移轉性收入、攤販或地下經濟之所得或未計入,或為查定估計,與實際所得有差距,逕以課稅用途之申報所得計算所得差距倍數顯 已失真,無法客觀呈現所得差距之真實狀況。
二、國際多以吉尼係數或5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倍數為衡量指標
國際間衡量所得分配均多採家庭收支調查取得之所得分配資料(該所得包含受僱報酬、產業主所得、財產所得及來自政府及私人移轉等所得),而非以相對不 具比較性之課稅所得資料計算。綜觀各國衡量所得分配之指標,多以吉尼係數或5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倍數,後者以平均每戶(或每人)可支配所得最高20%與最 低20%家庭差距倍數作為指標,而吉尼係數是國際上用于衡量一國居民收入分配的差異程度,衡量每個百分點家庭所得變化狀況,不易受極端值影響,為國際間最 常用之指標。
三、我國所得分配相對國際較為均等
以「每戶」計算之所得差距倍數易受戶內人口數(小家庭增加、戶內人數減少、人口老化及就業減少等)消長影響,採「每人」計算所得差距倍數已為國際趨 勢,我國2012年每人所得差距倍數為4.14,相較主要國家如美國之14.71(2011年)、日本之5.13(2009年)、韓國之 5.54(2012)及新加坡之13.0(2012),我國所得分配不均程度均較亞洲鄰近國家及美國為低。又吉尼係數均能維持在0.35以下,低於 「0.4」之國際警戒線,所得變動相對穩定。
四、我國所得分配已略有改善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佈「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所得分配情形,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最高20%與最低20%之差距倍數分別為2009年 6.34倍、2010年6.19倍、2011年6.17倍及2012年6.13倍,已呈逐年縮小;若以多數國家採用之每人所得最高20%與最低20%之差 距倍數觀之,我國2009年每人所得差距倍數為4.35倍、2010年4.25倍、2011年4.29倍、2012年4.14倍,所得分配差距已顯示改善 趨勢。
五、財政部持續努力改善所得分配
近年來財政部積極運用各項財稅措施,以改善所得分配,例如推動土地稅及房屋稅負合理化、訂定「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加強稅務稽徵防堵租稅漏 洞、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以抑制短期房地投機行為等。今年初提出之「財政健全方案」中,透過增加對兩稅合一制之改革、增加最高所得者之租稅回饋, 並輔以調高薪資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等配套,對增進租稅公平及改善所得分配將有進一步效果。20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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