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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好搜宅

小編跟每個人一樣感到好奇,所謂的「合宜住宅」究竟是什麼樣的住宅型?什麼是合宜?我們都合宜嗎?根據營建署對外的公佈指出:「合宜住宅」是政府規劃於機場、捷運周邊尚未開發完成之地區或其他公有土地,採政府與民間合作方式辦理,由政府提供土地,民間廠商提供資金技術興建,規劃以低於市場之價格優先協助中低收入之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所以「合宜住宅」指的是以目前就業環境以及整體收入而言相對合宜價格的住宅。感覺上,像是政府給住宅市場打一個大巴掌,至少我們不會家裡擺滿糖果,還不准小孩吃糖吧!

 

  在這個房市泡沫膨脹的時代,讓民眾總認為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的這個夢想遙不可及。雖然政府祭出許多補助、打房政策,卻是杯水車薪。繼新北市所規劃的機場捷運A7站推出3960戶合宜住宅後,內政部在板橋浮洲地區又推出共4480戶的合宜住宅。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規劃,合宜住宅在辦妥所有權轉移登記日起十年內不得轉移,總戶數的10%作為出租住宅使用,出租期間不得少於10年。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即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受理申請,審查期程為1至2個月,審查完成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將以書面通知結果。

  有些網路媒體更爆料,得標廠商目前所規劃房型共計4種,包括有15坪型(2房2廳1衛浴)、27坪型(3房2廳2衛浴)、29坪型(3房2廳2衛浴)及35坪型(4房2廳2衛浴),以上房型都是以室內實坪空間估算,不包含公共設施面積及停車位,且公設比(不含停車位)不超過30%。但是小編認為,實際房屋面積及售價,還是有待取得建造執照後其所公告,比較準確。

  和由經建會所規畫的「現代住宅」不同的是,「現代住宅」標榜只有70年的地上權。經建會敲定在七張站附近國有地,特色就是離捷運站僅20公尺、較市價便宜,以周邊行情6折至7折價格做計算。此外,申購人不限首購、也不限年齡,只要是「名下沒有任何房子」及「個人年收入在一定金額以下」就可購買。

  「合宜住宅」的適用對象為一定收入水準以下而且無自有住宅家庭者。即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開放受理申請,可申請「板橋浮洲地區」與「林口A七機場捷運」的2處「合宜住宅」。通過新北市府資格審查的民眾,將再經內政部營建署公開電腦抽籤選出正選和候補名單的申購序位,即可於建商公告受理期限內辦理後續購屋簽約等事宜。

 

「合宜住宅」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須為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四)符合下列家庭年收入標準:

 

申請時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夫妻分戶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附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之有效期限為申請日前一個月內)。
  (三)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之有效期限為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並應包括全部家庭成員資料)。
  (四)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之採計年度為99 年度,並應包括全部家庭成員資料)。
  (五)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標準信封。
  (六)持有建物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第一類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七)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者,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或依親居留證、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或入出國(境)紀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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