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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2013.12.11 許韋婷/weReport調查報導

(編按:weReport 調查報導公眾委製平台近期推出一系列頗具份量的深度調查報導:《被忽視的跨國勞動新篇章──打工度假》,共分 3 個系列,探討台灣青年到澳洲打工的真實面貌。新頭殼將分 3 天轉刊系列報導,此為最後一篇,文章標題為新頭殼略作修改,但內文保留原標題,也歡迎讀者分享。)

系列報導三:「打工度假」美名,遮掩跨國勞動問題

當人們爭執著這群年輕人究竟是台勞,還是體驗異國風情的背包客時,已經深陷「打工度假」四個字的美麗陷阱。無論是檢視台灣官方與澳洲簽訂協議時所抱持的美 好初衷,或是年輕人在日常生活與台灣的親朋好友、澳洲當地的陌生人聊起「打工度假」時,大部分的人關注的焦點多是「度假」的部分。「打工」只是為了賺取旅 費,以提升「度假」的條件,因此經常被輕輕帶過。所以,無論是台澳雙邊的政府,還是打工度假者本身,都忽略了在語言和文化環境不同的異地,光是了解相關法 令,以及找到有力的發聲管道就有一定程度的困難,因此無論是個人還是制度設計,都需要充分準備才得以因應包括勞動力被剝削、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傷害與死亡風 險、不熟悉法令而被欺騙錢財等複雜的問題。

澳洲勞動法令設計健全但執行力不足,背包客受惠有限

無論是澳洲本地人還是外國人,凡是具備合法工作權利的勞工,皆在《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 的保障範圍內。該法案規定不同的職業類別皆有不同的裁定 (Award),保障該職業的最低薪資與退休金。即使是沒有相關裁定的,也受全國最低薪資的保障,全職每小時有 16.37 澳幣,或週薪至少 622.2 澳幣;兼職則為每小時 20.3 澳幣;平日加班和假日加班還有兩倍左右的加班費。除此以外,亦保障全職員工每週工時不超過 38 小時,並享有 4 週的帶薪年假、 10 天帶薪事假,與其他因應各種狀況可請的假期。無論正職還是兼職,在工作開始後,都應該收到《Fair Work資料說明書》,並簽訂勞動契約,明訂雙方的權利義務、薪資計算方式與工作時間。該法案的另一個重點,則是保障工人成立與加入工會的權利,並賦予工 會集體談判與代替工人進行相關工作申訴的權利。因此,工會的力量在澳洲相當強大,不僅在日常生活中守護工人的基本權益,並影響政策的制定甚至選舉的結果。

但工會的力量並未覆蓋到打工度假的族群。大部分的台灣背包客或是因為不瞭解工會可以提供的支持,或是不願意額外支付工會會費,因此即使工作場所有工會存 在,也很少有人加入。不過,更多的情況是,多數台灣背包客工作的場所,即農場與餐廳,沒有工會相關組織。即使有農業與餐飲業相關的產業工會,也沒有工會幹 部進入工作場所進行組織的工作;背包客亦受限於語言程度,無法尋得主動加入工會的管道。移居雪梨多年的台灣移民伏嘉捷指出:「澳洲許多工作場所在工會的強 力要求下,因勞動檢查頻繁,其實很少有雇主敢違反勞動法令,支付違法的薪資或聘請非法工作的勞工。」相對的,沒有工會支持的工作場所,特別是偏遠地區,就 成了勞工必須自力救濟的三不管地帶。

因此,負責仲裁勞資糾紛的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 (Fair Work Ombudsman),成了背包客最常求助的管道。然而,隨著近年來勞資糾紛案件的增加,申述歷時因此加長,無論是受理前的諮詢、或是受理後的處理過程。 例如曾經打電話前往求助的 Dennis ,等了半小時還等不到接聽的專員,在擔心高額通話費將耗盡當月的電話儲值費用下,只好放棄。案件變多的另一個結果是,對於證據不足的案件,還會有不調查、 甚至不受理的情形出現。例如被雇主積欠薪資的 Jenny,就被專員以沒有合約證明工作為由打發,退回申請。然而,許多台灣背包客從事的,無論黑工白工,很多都是沒有簽訂合約,或是簽了合約卻沒有留存 的工作。所以當走到申述這一步時,就需要自行準備充分的證據。例如以工作照片或排班表證明自己確實有工作,以薪資計算的紀錄和銀行匯款紀錄證明自己被欠 薪。但往往背包客們平時並沒有搜集證據的習慣,對於雇主的行為沒有警覺,因此事情發生後,只好選擇默默承受。

新政府由傾向資方的自由黨組成,威脅勞動權益

隨著意識形態較傾向資方的自由黨上台執政,不只打工度假族群,就連澳洲當地的勞工也已明顯感受到政府對勞動權益的威脅。在施行《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 之前,澳洲施行的是由自由黨籍總理霍華德推動的《工作選擇法》(Work Choices)。該法案對於工會有很大的限制,對雇主卻提供很大的空間。例如雇主可以和新雇員個別簽訂合約,不需理會工會先前與雇主協訂的團體合約,形 同削弱工會談判的權力,與談判後協議推行的效力。因此,在工會的支持下,2007 年時任工黨領袖的陸克文才得以結束自由黨執政,組成傾向勞工的工黨政府。並在 2009 年,不顧企業主威脅工作機會將因此減少的反對聲浪,推行現行的《公平工作法》,提升勞動權益。

然而,因為經濟表現不如預期,再加上工黨內部的派系鬥爭,導致今年 9 月自由黨成功拉下工黨政府,由艾伯特擔任總理,組成右派政府,並開始著手推動勞動法律的修改。雖然新總理過去曾經宣稱,不會走回霍華德的老路,但最近態度 已逐漸鬆動,不僅迴避相關問題,法律修改的方向亦引起工會團體許多疑慮。除此以外,新政府亦進一步放寬工作簽證的限制,讓企業可以更自由的聘請外籍勞工。 此作法引起工會團體強烈不滿,澳洲工會聯盟 (Australian Unions) 即認為當澳洲本地還有許多人找不到工作的同時,政府還引進外勞奪走更多的工作機會,無論對失業者還是工作者,都將是一大打擊。

各類外籍勞工不斷湧入,澳洲工作環境逐漸失控

不過,衝擊當地就業環境的,不只是持工作簽的勞工,還包括持學生簽的留學生和持臨時工作簽的難民。這些簽證的效期都比打工度假簽證還要長,再加上打工度假 有不得受雇於同一雇主超過 6 個月的規定,因此多只能從事短期的工作。很多背包客都有類似的經驗,即使應徵的是未報稅、移民局因此無從檢驗是否有違法打工的黑工,雇主仍然傾向雇用會長 期留在當地的留學生或難民,而不是隨時可能移動到別的地區的背包客。再者,由於澳洲每年接收大量難民,例如去年就接收了超過 1 萬名的難民入境,為了安頓這些難民的生活,便有鼓勵雇主聘雇難民的政策,無形中排擠了其他族群的受雇機會。此外,無論難民、留學生,還是持工作簽以尋求移 民機會的外籍勞工,為了爭取長期穩定的生活,許多人會選擇降低工作條件,例如降低薪資、增加工作時數、不報稅讓雇主有逃稅空間等,讓雇主更願意聘雇他們。 在餐飲業,留學生即為背包客最常見的競爭對手。惡性競爭下的結果,使得澳洲主要大城市,如雪梨、墨爾本、布里斯本的餐廳時薪,多在 10 元澳幣左右徘徊,遠低於法定薪資,並因此多次成為澳洲媒體關注的議題。

然而,背包客的消極應對也助長了這樣的情勢。邢媚涵為了突破這樣的困境,除了拒絕低於法定薪資的工作,對於含糊其辭、企圖瞞混以逃避報稅責任的前雇主,她 不只在工作期間積極催促雇主填寫稅單;即使離職了,仍專程向澳洲稅務辦公室領取稅單,自行填寫後寄給雇主;並準備明年報稅時,如發現雇主未誠實報稅,將向 稅務辦公室檢舉。她認為:「澳洲根本沒有所謂的黑工白工,問題應該是雇主是否有遵守法律,勞工是否有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因此,她不只從自身作起,還積 極整理澳洲勞動相關法律資料,廣發在背包客最常接收訊息的 Facebook 社團,以提升台灣背包客的勞動意識。雪梨辦事處亦注意到背包客所面臨的問題。除了在今年舉辦多達 5 場的座談會,並在 Facebook 成立粉絲頁,翻譯整理重要訊息教育背包客。周處長還主動向駐地新南斯威爾州的公平貿易局與公平工作申訴專員公署的相關負責人,反映背包客在澳洲生活與工作 所面臨的問題,但對方或許是因為人力有限,至今未有更積極的作為。

當政府的作為有限,或不夠積極時,民間的力量就相當重要。同樣面臨跨國勞動問題的難民和留學生社群,即積極與澳洲民間的壓力團體合作,主動向社會發聲。例 如維多利亞聯合之聲 (United Voice Victoria) 就從關注留學生被清潔公司積欠薪資的案例開始,協助爭取留學生的工作權利。相較之下,打工度假社群的組織較為鬆散,多停留在資訊交流或聯誼階段;但隨著越 來越多具有勞動權利意識的背包客出現,或許在可見的未來,打工度假族群也能受到澳洲社會同等的關注,甚至與其他跨國勞動的族群共同合作,改善整體的勞動環 境,而不再因「度假」二字被視為特殊的族群。畢竟,無論當初是抱何目的而來,都沒有人想要擁有被剝削、欺騙與傷害的經驗。當背包客與台澳政府相關單位,能 正視「打工」這佔生活一半比重的部分,並分別健全個人與制度上的準備時,才比較有機會經歷更美好的「度假」,回到政策制定時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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