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的問題:
各位理財高手,可以幫我看看這樣想法行的通嗎?
目前跟朋友合租一層公寓一個月不含管理12000
我的部份是五千,加管理費約6000
我想買一間約500萬左右的公寓,三房,在台中,中古五即可
想簡單裝潢自住加分租給朋友,
如果我想貸房貸約四百萬,我本身名下有一間約350萬的公寓店面出租中,
如果以房子貸款,利率是否更便宜?
我的收入不是穩定的,但是每個月有五萬以上,
如果房間出租約可收7000房租,
這樣房貸利息,收租加原本省下的租金,是否划算?
我的建議:
您好
四百萬的房貸月繳約 2萬左右
您原本的租金 6000
若是您在出租 7000出去
等於您每個月約要繳 13000
看起來沒有比較划算
但是 因為房子是您自己的
看您能力若是可以負擔
您可以這樣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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